按照市委统一安排,2017年9月14日至10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五河县粮食系统进行了专项巡察。2017年12月1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五河县粮食局党委对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整改工作当作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台账,按照从严从实、一一对应、立行立改的原则,在全系统严肃认真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担当,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2017年12月12日,县粮食局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书记讲话和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五河粮食系统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对市委第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局党委诚恳接受,认账认责认改,坚决以从严从实的态度抓好整改,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委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王志辉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巡察办和县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负责同志指导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五河县粮食系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2017年12月25日,县委召开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五河粮食系统整改工作推进会,同时部署“三个专项”治理工作。2018年1月2日,召开全县基层粮库和粮食企业党组织软弱涣散专项治理动员,局党委对整改工作再部置、再要求、再推进。2018年1月31日,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四是健全制度体系。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为强化从严监督和管理,相继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县粮油购销公司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中共五河县粮食局党委议事规则》《县粮食局领导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工作方案》《五河县粮食局党委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五河县国有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五河县国有粮食企业人事管理办法(试行)》《五河县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关于向县粮油购销公司各库点派驻监管员的通知》《五河县基层粮站国有资产处置方案》《关于进一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通知》等11项制度规定,以建立规范有序、标准明晰、监督有力的制度体系,形成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聚焦问题,着力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强整改情况
(1)针对“2013年以来,先后换了3任局长,3任副局长,有5名班子成员分别受到不同程度的党政纪处分
整改情况:一是配齐局党委班子。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2017年12月2日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任命一名派驻纪检组组长,目前党委成员达到3人,局党委班子己配齐。二是严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吸取身边的局党委成员违纪违规案例的教训,在局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会议上进行深入学习,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三是切实提高党委领导核心地位。严格执行《党章》《党委党组工作条例》等规定,认真坚持《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加强工作研究和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和领导地位,进一步提升党委的威信和信任度。
(2)针对“局党委在选聘粮油购销公司领导班子时存在畏难情绪,致使该公司领导班子至今仍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公司领导班子选聘工作方案。按照有条件地从内部选聘办法,结合全县基层粮库和粮食企业党组织软弱涣散专项治理行动党员摸底情况,拟定选聘岗位、人选的基本条件和选聘程序等。二是协调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派人参与监督,严格按照选人用人规范程序,广泛物色人选、充分酝酿、严格审查,选优配齐公司班子。
2.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不坚决整改情况
针对“在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方面不坚决、不到位,农民卖粮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各项惠农政策也没有落到实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合理布局库点。已向省市粮食部门申报了屈台和胡圩二期粮库建设项目,提高国有粮食企业粮食收储能力。二是优化粮食收购服务体系。通过实施粮库信息化三期项目、产后服务体系项目建设,更好地满足农民售粮需要。三是畅通粮食收购直销通道。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宣传国家粮食收储政策,引导动员农民直接到国有粮食收储库点售粮。依据种粮大户信息库,主动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粮大户、贫困户对接,提供上门预检、预约服务,实行错峰收购、开辟绿色通道。四是积极鼓励和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满足农民售粮需要,确保不出现“卖粮难”。
3.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整改情况
(1)针对“在执行民主集中制程序上,存在简单化现象,发扬民主不够充分,酝酿讨论时间短”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中共五河县粮食局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党委会议事范围、议事原则、议事程序和议事纪律。二是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原则。规定所有上会议题均按照程序会前充分酝酿、沟通,会中充分讨论发言,保证充足的时间,各抒己见,集思广益,明确责任,会后跟踪督查,抓好落实,坚决杜绝党委会程序不严谨、执行不彻底现象。
(2)针对“党委书记末位表态没有落实,没有充分听取参会人员的意见,导致民主不足,集中过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委议事决策相关规定。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研究”的原则,在党委会议召开前,党委书记就待上会研究的事项,充分征求并听取党委其他成员意见和建议,形成初步共识后,再正式上党委会议研究。二是坚决执行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党委会议讨论研究时,党委其他成员先发表意见,党委书记末位表态,最后形成决议。三是加强跟踪督办。对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实行跟踪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4.对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监管不力整改情况
针对“粮油购销公司划归粮食局管理后,面对矛盾和问题,局党委不敢碰真动硬”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局党委认真履行党管干部、党领导一切的工作职责,认真研究粮油公司班子建设,制定班子成员选聘工作方案,协调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参与,正结合全县基层粮库和粮食企业党组织软弱涣散专项整治活动,对总支、各支部班子人选,统一进行推荐选聘。二是加强系统内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县粮食局《关于加强县粮油购销公司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的要求,紧紧抓住分公司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对局属单位的监管,盯住重点环节,聚焦重要岗位,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三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制定了《五河县国有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拟定了《五河县基层粮站国有资产处置方案》,盘活现有闲置资产。四是加强粮食收购政策执行的监督。研究制定了《关于向县粮油购销公司各库点派驻监管员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党的建设薄弱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整改情况
(1)针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抓党建表率作用不强,双重组织生活不正常”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落实《县粮食局领导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工作方案》。领导班子成员主动参加联系点的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上党课等,增强党委领导班子表率作用。二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学习、带头参加研讨、带头查摆整改。三是制定出台《五河县粮食局党委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2018年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2)针对“理论学习、谈心谈话流于形式,民主生活会发言空洞、虚化,既未紧扣主题也没说出自己的不足,整改措施泛泛而谈,‘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没有成为常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基层粮库和粮食企业党组织软弱涣散专项治理。2018年1月2日,组织召开全县基层粮库和粮食企业党组织软弱涣散专项治理动员会,严格落实县粮食局党委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基层党建整治及提升工程。二是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2018年1月31日,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县粮食局党委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县粮食局党委班子及成员作出深刻对照检查,班子成员开展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初步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三是严肃问题整改。针对民主生活会发言空洞、虚化问题,县粮食局党委把“讲重作”警示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中尚未完成整改的任务,一道序时推进,对账销号,逐项加以整改。
2.党建工作基础薄弱整改情况
(1)针对“除局机关支部能正常开展活动外,其他三个党支部虚化,有名无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对所属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确保基层党组织生活正常化。二是制定党支部议事规则。规范党组织会议研究事项,对凡涉及粮食收储、工程建设、人事任免、重大财务支出等重要事项,一律实行党组织先介入、先研究,并拿出主导意见,然后再上行政会议决定实施。三是加强党建工作业务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开展党建业务知识培训,确保党员干部熟悉党建知识。
(2)针对“一些党员组织关系分散在乡镇,处于“三不管”状态,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缴纳党费,党员的意识普遍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党员情况全面调查摸底。开展全县基层粮库和粮食企业党组织软弱涣散专项整治活动,摸清基层站点党员底数,公司共有党员133名,其中:在职71名、下岗31名、离退休31名。二是开展党员谈心谈话活动。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分公司负责人,分别与基层党员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党员思想状况,谈心谈话52人。三是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设立粮油购销公司党总支,下设公司机关、浍南片、浍北片等3个党支部。四是强化教育引导。教育引导基层党员正常参加组织生活会,按时缴纳党费,增强党性意识。
3.选人用人及“吃空饷”问题突出整改情况
针对“违规选聘任用人员,招聘随意,有的人仅凭领导一句话就能当上分公司经理,有的人不用上班也能‘吃空饷’、买社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部清退处理22名“吃空饷”人员。已清退20名,1名已正常上班,1名因患尿毒症,发生活费。二是加强公司人员日常管理。县公司、刘集分公司、乔张分公司等5名不正常上班人员,目前己正常上班。通过开展“吃空饷”及“近亲繁殖”专项整治活动,又排查出7名上班不正常的职工,已按公司整改要求正常上班。三是规范用工行为。制定出台了《五河县国有粮食企业人事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实行公司用人须向局党委进行备案审核,并报县人社局公开招聘录用,杜绝“近亲繁殖”。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主体责任缺位整改情况
(1)针对“对粮食系统长期存在的问题和矛盾采取回避态度,主体责任没有扛起来。如在粮食收购环节监管、追回流失国有资产等方面,缺少有力措施和办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严格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结合开展的“三个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对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排查国有资产流失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局本身能够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局本身解决不了的,协调相关单位共同解决。二是实行向基层库点派驻库监管员制度。制定《关于向县粮油购销公司各库点派驻监管员的通知》,向基层库点派驻监管员,加强对收购库点的收购、保管、出库等环节全程监管。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等制度建设。制定《五河县国有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加强县粮油购销公司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等制度规定。
(2)针对“对基层职工内外勾结、贩卖粮食,谋取利益等行为,没有严肃处理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配合县纪委严肃查处了双庙分公司从外地购买优质小麦“盖顶”、贩卖小麦挣取差价谋取利益等违纪行为,分别给予分公司经理留党察看一年(职务自然撤销)、相关职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从严监管其他单位类似问题。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好监管工作。
(3)针对“关系粮、人情粮、卖粮难没有得到彻底解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配合县纪委查处了双忠庙分公司在粮食收购中,存在“人情粮”“关系粮”等违规行为,给予分公司经理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二是加强粮食经营体系的监管。县粮食局制定《关于向县粮油购销公司各库点派驻监管员的通知》,落实好监管工作,严禁违规从事粮食经营活动。
(4)针对“违规侵占、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缺少监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开展国有资产出租专项整治,摸清粮食系统家底,掌握被侵占、侵吞情况,分类制定处理办法。二是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制定了《五河县国有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五河县基层粮站国有资产处置方案》等制度规定。三是加强国有资产有效管理。与县国资局配合,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细则和粮食系统闲置资产处置方案,依规进行管理处置,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2.监督责任失守整改情况
(1)针对“局纪工委“三转”不到位,没有把监督执纪问责当作主业来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执纪问责。县粮食局原党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因在对县粮油购销公司相关人员调查期间未正确履行职责,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职务自然撤销)。二是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2017年12月,在全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县粮食局纪工委被撤销,粮食局纪检监察工作由县纪委派驻发改委纪检组负责。
(2)针对“监督执纪睁只眼、闭只眼,很多问题反映到纪工委不是没有下文,就是查无实据。干部职工对局纪工委失去信任,有问题直接向县纪委反映”问题
整改情况:坚决支持纪检组织全覆盖,县粮食局纪工委已于2017年12月在监察体制改革中撤销,现在县粮食局纪检监察工作由县纪委派驻发改委纪检组负责。县粮食局党委将积极配合、支持新的纪检组开展执纪监督工作。
3.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整改情况
针对“由于长期疏于对党员的教育管理,部分党员不讲纪律、不守规矩、敬畏意识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配合县纪委严肃查处了县粮油购销公司副经理等9人公车私用、午间饮酒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分别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免去了2名副经理职务。二是诚恳接受党纪处理,县粮食局分管县粮油购销公司的副局长受到诫勉谈话、县粮食局党委书记作出书面检查。三是县粮食局党委主动向县委作出深刻检讨,并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四是坚决拥护县纪委在粮食局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议,通报粮食系统案件查处情况、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整改情况
(1)针对“三公经费随意支出,违规将公务接待费转嫁到保管费中”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09年7月县粮食局拨给县粮油购销公司清仓查库费用用于报销县粮食局清仓查库招待费,相关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二是查清招待费支出事实。经查原国资科会计账目,2014年1月,支付的招待费,是2012年前后局机关招商引资、城市拆迁协调、上级来人等费用。三是进一步严格“三公经费”的管理。县粮食局制定出台《五河县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管理规定。
(2)针对“招待费支出无申请和审批手续,超标准接待现象频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案警醒警示。县粮食局原局长李如龙因此类问题被县纪委进行了立案,李如龙涉嫌违纪被“双开”,涉嫌违法被县人民法院判处缓刑,局党委引以为戒,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堵塞漏洞。二是从严遵守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局党委以此为戒,深刻反省,正风肃纪,严格遵守县委关于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按程序、标准履行报批、备案手续。
(3)针对“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突出,不少大额工程支出支付无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发票,仅凭白条收据或银行转账单入账”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1月初,县粮食局党委书记按照县纪委《关于作出书面说明的函》要求,就此问题向县纪委作出书面说明。目前,施工方已按支付的工程款数额开具发票。
(4)针对“乘坐交通工具超标,住宿费发票无事由、出差未附文件通知等现象普遍”问题
整改情况:经查,2016年12月23日,县粮食局副局长、业务科长到合肥参加安徽省粮食局安全生产培训会议,超标乘坐高铁一等座,已责令两同志按照标准报销差旅费,退出多报销的超标款。目前,局党委要求全系统必须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出履行报批手续等规定,按照县财政局《五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标准报销差旅费用。县粮食局虽然没有参加车改,但公务用车已于2017年初停止使用。
(四)其它方面的问题
1.违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整改情况
(1)针对“少数职工无视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规定,肆意套取国家粮食收购专项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配合县纪委严肃查处了小圩分公司经理李炳强等人虚报冒领收购资金并挪作他用的行为,李炳强被县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被县人民法院判处缓刑。二是开展警示教育。2017年9月26日,组织局机关、县粮油购销公司机关及分公司经理等10余人旁听了李炳强等人案件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不久前,再次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对系统内的典型案例进行专题学习教育。
(2)针对“2016年实行“一卡通”收购后,部分分公司仍然存在“埋管子”“盖顶”等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行为,市委巡察期间,现场发现有的分公司仓库水稻中仍然埋有PVC管”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1月31日,县粮食局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责成县粮油购销公司解聘浍南分公司经理职务,县粮食局党委在全系统内通报,要求在粮食收购中严格遵守收购政策,把好入库质量关,坚决杜绝此类行为再度发生。
(3)针对“有的职工违规办理和使用“一卡通”收取好处,有的优亲厚友、损公肥私,有关系的少折扣或不折,没有关系的随意折扣,甚至还有部分职工参与贩卖粮食获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查处小圩分公司原仓库保管员在2016小麦收购中,向售粮人索要好处费并为其提供方便的问题,2017年10月17日,受到刑事处分。二是严肃查处双忠庙分公司职工在收取粮食经纪人1000元好处费的问题(该笔违纪款在县纪委调查时已上交县纪委),受到相应处理。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县粮食局党委以此案为戒,强化监督检查,严禁粮食部门职工从事粮食经营活动和用个人银联卡为农民结算售粮款。
2.国有资产流失整改情况
针对“国有资产监管不力,长期处于体制外监管状态,国有资产成了系统内争相掠夺、蚕食的‘唐僧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妥善处理东刘集分公司院内搭建养鹌鹑大棚和从事废品收购的场所问题,由于这些都是建在东刘集镇政府、东刘集市场管理所、东刘集分公司等3个单位共有土地上,就此事已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拟定召开3个单位协调会,近期清理完毕。二是核实新集分公司门面租赁情况,己移交驻发改委纪检组处理。三是开展私设“小金库”问题专项清理。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在全系统开展一次进一步清理“小金库”专项治理行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通知》。四是全面开展国有资产清理整治。配合县国资局开展“国有资产出租专项整治”活动,对国有资产租赁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3.违反招投标规定整改情况
(1)针对“购买地磅、通风设备以及危仓老库恢复重建设计等以拆分标方式规避招投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配合县纪委己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县粮食局分管领导副局长受到诫勉谈话处理。二是加强对粮食企业的日常监管。特别是所属企业在进行工程项目建设、大额物品采购等方面,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招投标规定操作。
(2)针对“部分项目涉嫌非法转包,涉嫌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当地包工头,给工程质量带来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二库围墙工程问题,2013年开始建设,不久后停建,2014年3月,根据县招标局要求,完善招投标手续,五河县建筑公司为中标单位(《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皖C114143),并恢复施工。二是关于道路排水工程,已按程序组织验收,移交审计部门对工程进行审计。三是关于工程款转入私人账户,未转入合同约定的公司账户等问题,局党委责成县粮油购销公司认真自查自纠并向粮食局党委写出书面检查,确保今后不再发生此类问题,同时要求县粮油购销公司,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
三、持续发力,不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在市委笫五巡察组的指导下,通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市委巡察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有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措施、扎实推进。
一是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局党委将进一步强化守土尽责的担当意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措施不弱,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把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落实到位。对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落实见效的问题,将以“钉钉子”精神紧盯不放,确保巡察整改效果。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县粮食局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眼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局党委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完善制度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在全县粮食系统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
三是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县粮食系统将以此次市委巡察整改为契机,强化整改成果运用,促使全县粮食系统干部职工精神状态有新变化、工作作风有新改进、工作效率有新提高、履职尽责有新标准、整体形象有新提升,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助推全县粮食工作取得新突破、实现新跨越。
总之,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按照市委和县委要求,坚决完成巡察反馈整改任务,努力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五河粮食系统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2-5021140;通讯地址:五河县惠民路8号县粮食局办公室;电子邮箱:whlsj5021140@163.com。
中共五河县粮食局委员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