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叮……”手机铃声划破午休的宁静,来电的是头铺镇的副镇长小梦。
2016年3月,一批新提拔的副科级干部到县纪委跟班学习,其中就包括小梦,她爽朗干练、年轻阳光,志趣相投的我们很快成为了朋友。
“下周请你喝喜酒,我要结婚啦!”电话另一边传出她欢愉的笑声。
“恭喜、恭喜……”作为同事与朋友,我打心眼里为她感到高兴,但该不该提醒她注意相关事项?会不会伤了面子?职业惯性使我转念陷入纠结。
为严格领导干部自我约束,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2017年下半年,县委组织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了“遵守作风规定、公开十项承诺”的承诺书,其中就包括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有关要求。记得在查办某科级干部违规操办其子“升学宴”案件时,该名干部曾说道“如果有人及时提醒我,告诉我相关的细节要求,我就不会违反规定了。”
纪检干部“五不怕”,首先就是不怕伤“面子”,思想斗争后,我决定对她作出提醒。
“科级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需要向县纪委报备,你报备了吗?”我问她。
“已经报备了,不仅我,我对象是乡镇工作人员,他也及时在乡镇纪委报备了呢。”小梦肯定的答道。
“操办婚宴在宴请范围、车辆使用等方面都有具体要求,不准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不准违反规定超规模操办等等。”我进一步提醒道。
“居然有这么多的规定与要求?若不是你及时提醒,我还真没在意!”听我解释后,小梦很是惊讶。
“是呀,党员干部更要以身作则啊。对了,县纪委针对这方面出台了专门的文件规定,建议你看一看。”
“好的,你现在就帮我找下文件,我要认真学习学习,办一场清清爽爽的婚礼。”
……
重亲情、讲友情,是人之常情,纪检人也是社会人,我们同样需要亲情和友情,但友情再深亦有界,决不能碍于人情面子,助长不良风气。对身边人的及时提醒、咬耳扯袖,不但是监督,更是维持亲情友谊的真切体现和长久之计。
(五河县纪委监委 邵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