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怀远县以“10+3”模式实现了对57家县直单位监督全覆盖。为进一步擦亮监督“探头”,怀远县纪委监委结合监督覆盖单位特点制定派驻机构工作制度,积极创新举措,从内控监督、谈心谈话、联动整改三方面,形成多维“探头”,细耕派驻监督“责任田”。
细监督,拿起“显微镜”。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盯被监督单位“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项目、资金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并根据被监督单位的主要职能制定“个性化”监督方案,细化监督领域、监督事项以及监督人员。建立常态化监督体系,抓牢节假日关键节点自主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监督检查痕迹化管理,并在限定的时间内将结果书面报县纪委监委,纠正“四风”正党风。同时,指导被监督单位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治未病”,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常谈话,念好“廉洁经”。将监督关口前移,发挥派驻机构“自家人了解自家情况”的主观能动性,建立常态化谈话机制,紧扣“时间节点、思想难点、职责重点、案例痛点”,加大对被监督单位党员干部的谈话力度。共性问题集体谈,重点问题、关键节点重申纪律;个性问题个别谈,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个人“咬耳扯袖”,及时敲纪律“警钟”。除此之外,对被处分人开展处分后的谈心谈话,关注其思想动态,以达到“治病救人”的效果。
多联动,把准“问题脉”。加强派驻机构与县委各巡察组的协作联动,形成双向沟通机制,注重成果运用,将派驻机构打造成为“常驻的巡察组”。由派驻机构对巡察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提醒教育,审核问题整改方案,对各单位修订的各项制度进行把关,推动立行立改,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账销号,权责明晰,确保件件有着落。除此之外,对被巡察单位抓好“回头看”督查,进行线索“大起底”,认真处理移交的问题线索。(怀远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