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干部为民干事,追求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于民于己都有个交代,这本是好事。但一段时间以来,个别地方和部门却出现了领导干部怕干事,怕多干事,甚至推脱扯皮以种种借口不干事的怪现象。
有的说,干的事越多被纠错的可能就越大;也有的说,纪律管的严了,干起事来就束手束脚、顾虑多;还有的说,惩贪肃纪“压力山大”,让不少干部不敢干事、畏于做事,害怕出事了,等等。
理由是不少,但症结却很明白。这些所谓的“担忧”和“顾虑”其实是把纪律的严管和对干部干事的要求简单对立了。
党的十九大正式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里对我们的党,我们的广大党员和我们所从事的伟大事业都提出了更高、更严和更繁重的任务要求。过去的老办法是越来越不吃香了,对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能力和素质水平的要求更硬更高了,讲纪律也更成为了衡量和评价党员领导干部施政品质和政治忠诚的重要标准。
党员干部肩扛着事业与人心,要做新时代的不懈奋斗者,就是要把讲纪律作为干事的“第一关口”,用纪律规定的“X光”经常照照自己手中的权力,在肯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和不出事上自己要把好关、把成关和把住关。既要继续为群众、为社会一路风尘、敢于向前任事、干事,也要把纪律顶在头上、卡在脖子口和装在心里,做到时时如履薄冰,一辈子清正廉洁!
具体说,党员干部干事情,首先要能掂量出事情在纪律面前的轻重分量,做到纪律不允许的,绝不干,纪律要求的,一定干。其次要在纪律规定的范围内坚决任事干事,把能力体现在守规矩和讲办法上,反映到做事的细节和标准中去。再次,要在重纪律中把事情做硬做实,既经得起当时众人的评与说,也要经得住往后的检与查,能做到终身负责。最后就是对纪律始终要心存敬畏,不因要做事就绕着走而碰红线,更不会以做大事和要事为借口而越底线,对组织对群众不忽悠,做到清清白白和表里如一。
总之,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讲纪律作为自己干事的紧箍咒,于事前多想想各种规矩的硬约束,在事中多讲讲原则,少一些对手中权力的冲动和妄想,扪心自问群众满不满意答不答应,以“过关”的身态和“守关”的状态去努力做事,敢于任事,多多成事!(怀远县委党校 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