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索来源】
2017年10月,固镇县纪委收到省市扶贫专项核查交办的关于反映湖沟镇周寨村原党支部书记吴峰的有关问题线索,县纪委迅速组织人员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核实。
【情况调查】
经核查,湖沟镇周寨村拥有集体土地53.7亩,2014年底收取其中32.8亩土地6年承包费38420元,之后又收取其他集体土地承包费9000元;该村在2013年2月、2014年2月、2016年2月分三次领取计生经费共计40500元;2015年2月该村收到移动公司补偿信号塔占用集体土地款15000元,共计102920元都在该村账户中没有体现,而是以私设“小金库”形式保管,并被直接用于该村吃喝招待及各项支出。
【处理结果】
2018年3月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吴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该村村委会主任陈邦文、会计陈邦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纪者说】
“作为村支部书记,我领取计生工作费用和收取租金不入账,在村里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吴峰在检讨书中反省道,“我现在深感后悔,组织如何对我处理我都没有意见……”
【执纪者说】
周寨村集体资金被该村私设“小金库”直接用于账外支出,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查处,既体现了党纪国法对农村基层腐败的“零容忍”,也反映出少数村干部漠视法纪、心存侥幸的心理和责任部门履职不力、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该案给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小金库”严重违反农村财经管理制度,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破坏农村政治生态,与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格格不入。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引以为戒,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和奢贪行为,把制度纪律作为刚性约束,坚决纠正侥幸心理,杜绝不良习惯。只有用好权,管好财,为民办好事,才能在构建农村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中体现自己的价值。(固镇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