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怀远县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紧紧围绕巡察成果深化运用,积极探索实践,建立完善巡察成果运用制度,紧盯线索移交、问题整改、建章立制三个关键环节,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截至目前,十三届县委共开展五轮巡察,巡察乡镇21次、县直单位27次,充分发挥了政治巡察的“利剑”作用。
清单化管理问题线索
实施清单式管理,建立巡察工作清单管理制度,以巡察发现的问题和党员干部问题线索为依据明确问题清单,以巡察意见和建议为依据明确任务清单,以巡察反馈和移交内容为依据明确责任清单,以巡察整改问题为依据明确整改清单,通过清单式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扭紧工作链条。严格规范管理,实现流程图表化、成果具体化、信息数据化对巡察成果运用情况,实施类别化、动态化、规范化管理,抓住重要事项、重要节点,一个环节一个环节跟进、一件事项一件事项落实,为细化问责筑牢基础。
跟踪式督办整改情况
台账式管理进行跟踪督办,强化过程管控。与清单相对应地建立起问题、线索、建议、整改四本台账,制定并填写《发现问题成果运用数据汇总表》《反映领导干部线索成果运用数据汇总表》《巡察建议(专题报告)处理情况汇总表》《巡察反馈问题建章立制汇总表》,定期更新和汇总成果运用总体情况。对巡察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了解关注,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立行立改;对于巡察交办的问题线索,依纪依规严肃办理。同时,适时开展回访,对照反馈问题逐一销号,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进行约谈提醒,督促重新整改。
长效性完善建章立制
巡察后,认真总结、深入分析每轮巡察发现的问题,针对共性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和集中治理,堵塞漏洞;针对个性问题,洞悉隐患,举一反三,让其他单位引以为戒,即知即改。巡察办对问题和线索统计表定期汇总,强化事例分析、数据分析、趋势分析,以提出深化成果运用工作建议。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定期对巡察整改问题进行“回头看”,抓细抓常抓长,防止老问题反弹回潮,对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做到不整改不放过,不销号不撤单,有反弹的重查处,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怀远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