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蚌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第六巡察组组长徐元龙传达了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在“五人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代表市委巡察组进行了反馈。蚌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胡照华主持会议,蚌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先年作表态发言。市委第六巡察组副组长程苏莉、左腾宇参加会议。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8日至11月1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蚌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贯彻落实司法改革决策部署不到位,落实“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不够有力。主体责任有缺失,问责乏力;监督执纪力量薄弱,执纪问责宽松软;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到位;作风建设不严不实,隐形变异“四风”仍然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突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依然存在。对干部队伍建设不够重视;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明显,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司法为民理念不够牢,立案难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领导班子办案示范作用不突出,审判质效不高;案件执行不规范,对执行财物和没收赃物管理不善等。同时,巡察组还收到一些问题线索反映,已按规定转相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