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五河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朱顺义传达了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在“五人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代表市委巡察组进行了反馈。五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五洲主持会议,五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登玉作表态发言。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何承德、吕万里参加会议。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8日至11月1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五河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没有把理论学习与本职工作有效结合起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总揽全局能力不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不力,重点领域廉政风险较大。干部队伍建设滞后,交流轮岗工作不畅,基层党建不严不实。案件质效指标落后,审判执行工作不规范等。同时,巡察组还收到一些问题线索反映,已按规定转相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