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真宗、仁宗期间,有一位监察御史,以忠义敢言、廉洁自律的节操闻名天下。他做了一辈子的官,到死却连装殓用的衣物都没有,他就是曹修古。
曹修古(?—1033年),字述之,建州建安(今福建建瓯)人。宋真宗祥符元年(1008年)进士。累任秘书丞、饶州通判、监察御史等职。死后,赠授右谏议大夫。
曹修古为官忠义且有抱负。当时正是真宗与辽订立澶渊盟约之后,宋代的中衰时期,曹修古对这种苟安求和的局面,深感不安,有志整饬纲常,以图中兴,诤诤敢言。天圣元年(1023年),仁宗嗣位,曹修古提出“行法令、审政事、惜财力、辨忠邪”四项大政措施上奏。对于在职的年老朝官,既然年老体衰,对官事无补,应该给他们退离。特别还引用唐太宗贞观之治中的故事来论证。其具体办法是文武百官年达70岁者,可以上表自动请求调职或辞职,不论名将功臣也应当如此。仁宗批准奏事,于是颁下诏令定为制度。
曹修古做事敢做敢当,从不把权贵放在眼里。有一天早晨,曹修古和三院御史12名同僚上朝,在朝堂门口碰到两名骑马的宦官挡住了去路,没有回避。御史们请他们暂避让道,那两个宦官不但不让,反而破口大骂。上朝后,曹修古便向仁宗启奏了此事:“御史尊则天子尊,现在宦官竞敢违逆规章,诟骂御史到这样猖狂地步,请求皇上惩治。”宋仁宗听后深以为然,立即下旨,给予那两名宦官以处罚。
又有一次,当时诗词名家,集贤殿学士、枢密使晏殊因一件小事发起了脾气,用笏板将下属的牙齿打掉了。像晏殊这样的高官,一般没人敢管。可曹修古看不惯这些,他认为晏殊行为粗鲁,有失身份,便向皇上进言道:“晏殊身为辅弼大臣,他的一言一行,都将成为百官效法的榜样,他却愤怒急躁到用笏板打人,大大失去大臣体统,请依典籍处刑,来维护公议。”可谓义正词严。晏殊受到了应有的惩处,朝野轰动。
曹修古敢于谏言。真宗在位时,大盛造“天书”、行“封禅”。1012年,真宗下令在寿丘建造景德宫、太极观,在京城建造玉清昭应宫,耗费不可胜数。仁宗时,仍崇尚建塔庙、营金阁,宫中还以翡翠作为服饰和玩物,曾下诏书去越南采购。曹修古对这些“重伤物命”的奢侈耗费之举,都力言不可,奏请罢免。
曹修古一生为官崇俭去奢,洁身自爱。他家中没有多余的资财,以致去世的时候,竞连殓尸用的衣物都没有,更无钱归葬。同僚朋友们都为他感慨叹息,于是大家凑了一笔钱送到他家,以资助后事。曹修古的女儿却哭着对母亲说:“父亲以忠节闻名天下,怎么能在他死后接受他人的财物而玷污父亲的名节呢?”虽然大家再三恳请他们收下,但母女二人含泪辞谢了众人的一片诚意,始终没有接受一文钱。(五河县纪委监委 梁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