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松,“85后”干部,安徽省五河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入职不到5年,他勇于探索,成功办结全省两个“第一案”;入职不到9年,他聚力攻坚,牵头、配合查办各类疑难案件60余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100余万元,多次被中央及省市纪委抽调参与办理大案要案。
从“业务小白”到“反腐尖兵”,胡松以刻苦钻研探索、敢于动真碰硬的精神和长年累月的坚守,默默诠释着一名年轻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干净、担当。2022年,胡松受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嘉奖。
学思践悟争做执纪执法“急先锋”
自2013年进入纪检监察系统至今,胡松始终从事一线审查调查工作。他深知,要想把案子办成办好,就必须掌握形势、熟悉政策、精通业务,关键在于学习钻研,并在实践中适应新形势新问题,不断探索工作新方法、办案新思路。
2017年12月,五河县监察委员会率先在全省挂牌成立,此前原县监察局已对县卫计委一名科室负责人立案调查并采取“两指”措施。检察院“两反”职能并入监委后,如何转换办案主体、用留置取代“两指”、转换证据等关键工作环节都没有先例可循。胡松作为该案主办室负责人,多次向驻点领导请教、共同探讨,多渠道搜集信息,积极变更监委立案调查手续,以监委名义进行证据转换,最终顺利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成为安徽省三级监委成立后成功移送审查起诉的“第一案”。
2018年3月初,五河县监委对涉嫌贪污犯罪的一名国企财务管理人员进行留置调查,这也是县监委采用留置措施的第一起案件。作为案件主办人,胡松主动探索、创新制定出第一份留置措施呈批表、第一份留置决定书、第一份留置通知书,全要素使用12项监察调查措施,精打查询、搜查、扣押、鉴定等组合拳,最终将该案办成“铁案”,涉案管理人员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违纪违法所得40万元被依法追缴。3月20日,《监察法》经审议通过并公布施行,该案成为安徽省首个适用《监察法》办结的留置“第一案”。
动真碰硬誓当忠诚干净“打铁人”
县区是熟人社会,干部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人情网往往撕不开、扯不断,加之胡松是五河本地人,在查办案件中有时难免遇到人情干扰。
2019年1月,在办理县有关单位人员徇私枉法严重违纪案件中,因涉及党员领导干部较多,出面找胡松说情的人也纷至沓来。但重重阻力没有影响胡松严格执纪的决心,顶着亲戚朋友的轮番上阵施压,胡松只用了3个多月的时间,就查清了案件,并挽回国有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1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被严肃问责,其中2名原员额法官被依法撤销员额身份,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如果再继续查下去,有你好看的”“放着好日子不过,是不是成心给自己找麻烦”。2019年5月,在办理一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中,胡松面对赤裸裸的威胁不惧怕不退缩,敢于动真碰硬,坚决查清了当地一名干部接受黑恶势力亲属请托私自撤销刑事案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犯罪事实,为县扫黑除恶专案组查清一起涉黑案提供了重要依据。
“纪检监察工作是‘得罪人’的活。但我们背后是党和人民,必须铁胆忠心、一往无前,才对得起‘忠诚卫士’的光荣称号。”胡松说。
惩腐为民甘为群众利益“守护者”
“占地补偿款的金额、去向都已全部查清,现在这笔钱已退缴到位,下一步将妥善发放给大家。”2020年5月20日,在查处一起村干部侵吞饮水惠民工程占地补偿款案件后,胡松作为案件组负责人向该村实名举报的3名村民当面反馈。“查得彻底,我们都看在眼里,为你们点赞!”在反馈现场,村民向胡松竖起了大拇指。
此前一个月,胡松和同事们依据村民举报,通过对银行取款凭证的“顺藤摸瓜”,查实了该村党支部原书记等3人侵害群众利益,造表上报近3万元青苗补偿款用于违规支付村级招待费问题,这3人被查处后,青苗补偿款足额退缴至村里的“三资”账户,坚决防止了“民心工程”变为“失心工程”。
反腐利剑必须维护好民生民利。胡松始终牢记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光荣职责,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他都紧盯不放、一查到底,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位于五河县境内的沱湖因上游乱排污水,一度遭到污染,各水产养殖户可依据受污染程度获得政府补偿。沱湖乡水面一管理人员以“提高水面污染补偿标准”为名向多名养殖户索贿,社会影响恶劣。胡松作为专案组主要成员,多次深入水面沟汊,与涉案群众走访谈心,积极打消其思想顾虑,鼓励其主动检举揭发问题。最终,该管理人员索贿近20万元问题被悉数查实,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近年来,胡松每年有大半年时间外出办案,2021年全年甚至只在家一个月。孩子的第一声“爸爸”是从视频中传来的,孩子半夜生病是同事开车送的。他愧疚过不能为妻子分担家庭的重担,以致妻子既要工作又要独立照顾孩子,愧疚过奶奶卧病之际他因参与办理的案件正处于攻坚突破阶段,直至奶奶去世前也未能见最后一面……
“无私者无畏,无畏者才能担当、能斗争。”作为新时代年轻纪检监察干部,胡松表示,将一如既往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切实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